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4399在线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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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9-28 来源 : 区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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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我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鲁科字〔2025〕187号),现开展2026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围绕全省重点产业链,由省内龙头骨干企业或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牵头建设,鼓励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共建。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省内注册;原则上中试基地建成两年以上,且有中试服务项目实现产业化的成功案例。

(二)具有对外服务的意愿。能充分发挥现有中试装置作用,面向全行业提供开放共享的中试服务。

(三)拥有与对外服务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人才队伍专业结构合理,技术水平高,能够满足中试需求;具有中试研发能力强、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能够将理论、技术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研究方案、工艺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

(四)具有必要的中试设备、场地条件。有工艺验证、放大生产、产品检测等必需的固定场所,有开展中间试验必需的专用设备,设备原值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五)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中试相关环节的环境条件、工艺流程等软硬件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要求。近五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环境违法行为。

(六)管理规范、运营高效。有明晰的对外服务承接程序及收费标准;有保护入驻中试基地小试产品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相关措施及制度。中试基地应实行财务收支独立核算。

(七)服务业绩显著。经第三方审计确认近两年中试服务收入到账额不低于2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请根据通知要求填报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2),于10月8日(星期四)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区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成果转化科(长江中路369号239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word和盖章pdf版)通过邮箱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届时,区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将采取现场核查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申报认定的中试基地,统一以“山东省 技术方向 中试示范基地”命名。

2.申报单位需提供所在地应急、环保等部门认可的安评、环评报告,或符合国家和我省安全、环保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请各主管部门会同属地应急、环保等部门,做好择优推荐及现场考察配合工作。

3.若有提供虚假材料、数据等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列入科研失信行为,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业务咨询:85161772  

附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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